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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关于遴选联合国难民署青年专业人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为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遴选联合国难民署青年专业人员的通知》(留金发〔2016〕3152号),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选拔资助青年专业人员(Junior Professional Officer)赴联合国难民署总部及其地区办事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信息

    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计划选派3名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之后出生)青年专业人员赴联合国难民署任职,任职身份为联合国初级业务官员(P2)级,任期一般为12个月或24个月。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参照联合国难民署相应国际职员同等待遇标准提供资助。

    有关具体申请条件、岗位需求、报名指南等详见以下网页:http://www.csc.edu.cn/article/668

    二、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9月10日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并填写《中国人民大学赴联合国难民署工作项目申请表》(附件1),于9月12日上午交至所在单位。

    2、所在单位负责人在该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盖章,并出具《中国人民大学赴联合国难民署工作项目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2),连同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要求上传的申报材料及所生成表格,最迟于9月12日下午三点前交至人事处培训办(明德主楼1128B室)。

    3、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组织遴选,并报学校同意,于9月14日前将推荐人选及材料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三、其他事宜

   入选者应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要求办理有关派出手续。

 

 

附件:

1、《中国人民大学赴联合国难民署工作项目申请表》

2、《中国人民大学赴联合国难民署工作项目单位推荐意见表》

 

人事处

2016年9月9日

 

 

(联系人:徐奕    联系电话:82501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