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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通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内容

留学期限为3-6个月。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规定执行。

二、遴选条件

申请人应为已在我校工作三年以上且各年度考核良好的正式在编在岗的非教师教职工,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其他条件详见项目通知。

三、推荐方式及程序

1.有意向申请人应通过所在单位人事干事于6月24日下班前同人事处培训办公室(明德主楼1127A室,电话:82509035)联系,领取项目通知相关材料。逾期不候。

2.每个单位最多可推荐人选1-2名。

3.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组织遴选,择优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确定录取人选。

人事处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