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青年专业人员赴国际贸易中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01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青年专业人员赴国际贸易中心工作的通知》(留金发[2017]3152号)精神,我校现面向校内教职工遴选推荐1-2名青年专业人员候选人赴瑞士日内瓦国际贸易中心工作,任期原则上为12个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与要求
项目有关情况与要求详见《关于遴选青年专业人员赴国际贸易中心工作的通知》(留金发[2017]3152号)(附件1)。
申请人应当是在我校工作三年以上的正式在编教职工(2014年9月1日以前到校工作)。
二、推荐方式及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青年专业人员赴国际贸易中心工作申请表》(附件2),连同符合要求的外语水平证明材料交至所在单位。
2.请单位负责人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盖章,并于9月8日上午10点前交至人事处培训办(明德主楼1128B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培训办邮箱fdc@ruc.edu.cn。逾期不候。
说明:每个单位最多可推荐人选2名。
3.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组织遴选,确定推荐人选后将有关材料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附件:
人事处
2017年9月1日
(联系人:徐奕 联系电话:82501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