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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第二次集中报销职工探亲路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2021年度第二次集中报销职工探亲路费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 职工报销探亲路费由各单位统一组织线上申报与线下提交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销。

2. 报销流程:

(1)教职工线上申报与线下交材料:教职工按照“微人大→财务综合门户→网上报销系统→一般日常报销→归口业务报销→探亲费_个人填报→新业务填报的路径,填写个人探亲费报销单,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提交单位负责人)”即完成在线申报工作;同时,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中国人民大学探亲路费申请单》并签字,连同往返车票一起交给本单位人事干部;

2)单位人事干部在线审核汇总与线下交材料:单位人事干部按照微人大→财务综合门户→网上报销系统→一般日常报销→归口业务报销→探亲费_部门审核汇总的路径,在线审核教职工探亲路费申请单并生成汇总表,点击推送至人事处负责人即完成在线申报工作;同时,打印《报销探亲路费单位汇总表》并请领导签字盖章,连同个人报销单和往返车票交至人事处薪酬福利办公室(明德主楼1129B);

(3)人事处审核完毕后,在网上报销系统进行业务申报,并将报销单据和往返车票交至财务处进行报销;

(4)财务处审核并报销成功后,相关款项将直接拨付至教职工个人账户。

3. 根据相关规定,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在校职工方可享受探亲路费报销;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报销。

4. 请各单位于2021年9月27日前完成线上申报,并将所需纸质材料交至人事处薪酬福利办公室。


附件:线上申报步骤演示


   人 事 处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