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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二次集中报销职工探亲路费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2023年度第二次集中报销职工探亲路费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9月23日。

二、报销范围

根据相关规定,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在校职工方可享受探亲路费报销;未婚职工每年报销一次探亲路费;已婚职工每四年报销一次,在本人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报销。

三、报销流程

职工报销探亲路费由各单位统一组织线上申报与线下提交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销。

(1)教职工线上申报与线下交材料:教职工按照“微人大→财务综合门户→网上报销系统→一般日常报销→归口业务报销→探亲费_个人填报→新业务填报”的路径,填写个人探亲费报销单,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提交单位负责人)”即完成在线申报工作;同时,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中国人民大学探亲路费申请单》并签字,连同往返车票或飞机行程单一起交给本单位人事干部;

(2)单位人事干部在线审核汇总与线下交材料:单位人事干部按照“微人大→财务综合门户→网上报销系统→一般日常报销→归口业务报销→探亲费_部门审核汇总”的路径,在线审核教职工探亲路费申请单并生成汇总表,点击“推送至人事处负责人”即完成在线申报工作;同时,打印《报销探亲路费单位汇总表》并请领导签字盖章,连同个人报销单和往返车票交至人事处薪酬福利办公室(明德主楼1126);

(3)人事处审核完毕后,在网上报销系统进行业务申报,并将报销单据和往返车票交至财务处进行报销;

(4)财务处审核并报销成功后,相关款项将直接拨付至教职工个人账户。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明德主楼1126薪酬福利办公室

联系电话:赵媛 82502541


附件:线上申报步骤演示



人 事 处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