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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培训项目申请

一、发布培训项目通知

人事处发布培训项目工作安排通知。

二、个人申请

教职工个人通过工作通知规定方式报名参加培训项目。

三、单位审核

各单位根据申请人情况及单位工作安排进行审核。

四、通知课程安排

人事处培训办公室(办公地点:明德主楼1127A,联系电话:82509325)通知审批结果及具体培训课程安排。

五、考勤并记入培训档案

培训考勤情况将计入个人培训档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的,应填写《培训课程请假审批表》(下载链接:http://hr.ruc.edu.cn/bsjg/bspxbgs/pxxgxz/cfca985bb2ef445ea7c0677962a37451.htm),交至人事处培训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