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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教职工岗前培训

一、发布培训通知

每年6月或7月初,人事处向各单位发布新学年新教职工岗前培训工作安排通知。

二、报送培训名单

各单位按要求将《拟参加岗前培训人员名单》交至人事处培训办公室(办公地点:明德主楼1127A,联系电话:8250932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dc@ruc.edu.cn。

三、公布课程安排

8月,人事处培训办公室通过人事处网站公布培训具体安排。

四、组织培训

8月底--9月初,新教职工按照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的,应填写《培训课程请假审批表》(下载链接:http://hr.ruc.edu.cn/bsjg/bspxbgs/pxxgxz/cfca985bb2ef445ea7c0677962a37451.htm),交至人事处培训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