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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领导职务任免

一、单位提交相关材料

1.科室领导职务任免报告。报告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拟任免事项及理由;

2)拟任免事项是否已经学院级单位党组织会议或部(处)务会、办公会等集体研究审议通过(单位研究决定科室领导职务任免事项须符合学校及单位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求,其中,学院(系)、书院还须符合其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3)任命事项需按文件要求进行公示,并在报告中明确公示结果。

2.本单位《非教师基本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1)。

3.《中国人民大学科室领导职务任免表》(详见附件2)。

4.如为初次任职的,须同时提交初次任职人员简历。

二、人事处审核

人事处职员管理办公室(办公地址:明德主楼1127A办公室,联系电话:82509325,下同)核实相关信息,包括现有科室、科室领导人员及科室领导职数等,提交人事处处务会审核。

三、学校审批

人事处处务会审核通过后,按季度起草《人事任免简报》,报学校审批。

四、全校发文

经学校审批通过后,统一印发“校办人字”字号的《人事任免简报》,并由学校办公室面向全校普发。

五、材料存档

人事处职员管理办公室将《中国人民大学科室领导职务任免表》转交人事档案室,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办理依据:《中国人民大学科室设置与科室领导职务任免管理办法》




非教师基本情况一览表

中国人民大学科级干部任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