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内容需登录内网后查看!
MENU

教师以外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流程

一、发布通知

学校在人事部主页(http://hr.ruc.edu.cn)发布年度考核通知,布置年度考核工作。

办理依据:《中国人民大学教师以外人员考核办法(试行)》(校政字〔2025〕116号)

二、考核范围

学校各二级(组织)机构工作的事业编制(非中层)管理职员、教师以外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均应参加相应年度考核。

学工系统学生骨干培养计划成员(以下简称“工保生”)均应参加相应年度考核。

与学校或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二级(组织)机构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或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建立劳动关系或用工关系的全日制编外聘用人员均应参加相应年度考核。

书报资料中心、人大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出版社、人大文化科技园可根据工作需要以自然年为周期组织年度考核。

三、二级(组织)机构组织考核

各二级(组织)机构成立教师以外人员考核工作小组,制定本单位教师以外人员考核具体方案,组织考核评议。

各二级(组织)机构党政联席会议、部(处)务会议、办公会议研究形成考核档次初步建议。

四、工作组研究

考核工作组对各二级(组织)机构提交的考核档次初步建议进行研究,形成考核结果建议,提请校长办公会议审议。

五、校长办公会议审议

校长办公会议审议确定年度考核结果。

六、反馈结果

人事部将年度考核结果反馈至各二级(组织)机构,二级(组织)机构及时将结果反馈参加考核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