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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职员、工勤技能岗位聘期考核

一、发布通知

每年5月份,学校在人事处主页(http://hr.ruc.edu.cn发布聘期考核通知,布置岗位聘期考核工作。

办理依据:《中国人民大学管理职员岗位职责和考核办法(试行)》(2008-2009学年校政字21号)

二、单位制定考核方案

各单位按照学校要求,制定考核实施细则、考核小组名单,并报职员管理办公室备案(办公地址:明德主楼1127东侧办公室,联系电话:82509035);已提交备案材料的单位,如当年有变化的,须再次提交备案。

三、单位组织考核

各单位根据工作程序组织考核,将考核结果报送职员管理办公室。

对于七级及以下管理职员和各级工勤技能人员,如各单位无特殊说明,则由人事处直接根据聘期内各年度考核情况初步评定聘期考核结果;对于六级管理职员,须将考核结果及个人填写的《管理职员聘期考核表》(参见当年工作通知)报送职员管理办公室。

四、工作组审核

职员管理办公室汇总考核结果,提交管理职员聘用委员会工作组审核。

五、学校审批

职员管理办公室起草签报,将工作组审核意见报学校审批。

六、反馈结果

职员管理办公室以书面形式将岗位聘期考核结果反馈至各单位,由各单位将结果反馈至被考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