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职员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聘期考核工作流程
发布日期:2021-03-01
一、发布通知
学校在人事部主页(http://hr.ruc.edu.cn)发布聘期考核通知,布置岗位聘期考核工作。
办理依据:《中国人民大学教师以外人员考核办法(试行)》(校政字〔2025〕116号)
二、二级(组织)机构开展测算
各二级(组织)机构应测算本年度聘期到期管理职员(包括各类主聘和兼聘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情况。
三、二级(组织)机构组织考核
关于五级、六级管理职员(非中层)、七级及以下管理职员和工勤技能人员聘期考核由人事部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初步评定聘期考核结果。如各二级(组织)机构对应参加考核人员的情况有特殊说明的,报人事部。个人填写的《中国人民大学管理职员聘期考核表》或《中国人民大学工勤人员聘期考核表》由各二级(组织)机构留存。
四、学校考核工作组审核
人事部汇总各二级(组织)机构考核材料,提请学校教师以外人员考核工作组对各二级(组织)机构提交的聘期考核结果档次初步建议进行研究,中层干部的聘期考核结果档次应结合党委组织部组织开展的年度考核相关情况研判。考核工作组将聘期考核结果建议提请校长办公会议审议。
五、校长办公会议审议
校长办公会议审议确定聘期考核结果。
六、反馈结果
人事部将聘期考核结果反馈至各二级(组织)机构,二级(组织)机构及时将结果反馈参加考核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