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请假审批工作流程
发布日期:2021-03-15
一、个人申请
个人在新版人事系统中完成请假申请及相关材料上传。
办理依据:《中国人民大学教职工考勤及请假管理办法》(2022-2023学年校政字19号)、《关于加强编外人员考勤及请假管理工作的通知》(政办字〔2024〕56号)
二、二级(组织)机构审批
各二级(组织)机构负责人在新版人事系统中完成审批,并在系统中提交学校审批。
三、学校审批
人事部核实相关信息,根据考勤及请假管理办法和请假实际情况,进行备案或审批。如有需要,二级(组织)机构需要和人事部起草签报,报学校主管校领导审批。
四、记录并归档
备案、审批通过的,人事部将予记录并归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