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教辅人员年度考核
发布日期:2021-03-01
一、发布通知
每年5月份,学校在人事处主页(http://hr.ruc.edu.cn)发布年度考核通知,布置年度考核工作。
二、单位制定考核方案
各单位按照学校要求,制定考核实施细则、考核指标评分表、考核小组名单,并报人事处职员管理办公室备案(办公地址:明德主楼1127东侧办公室,联系电话:82509035);已提交备案材料的单位,如当年有变化的,须再次提交备案。
三、单位组织考核
各单位组织个人述职和民主评议,将《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参见当年工作通知)报送职员管理办公室。
四、考核小组审核
职员管理办公室汇总各单位考核结果;召开学校党政教辅人员考核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简称考核小组)会议进行审核。
五、学校审批
职员管理办公室起草签报,将考核小组审核意见报学校审批。
六、反馈结果
职员管理办公室以书面形式将年度考核结果反馈至各单位,由各单位将结果反馈至被考核人。
七、提交个人考核表
各单位根据学校正式反馈的考核结果将个人年度考核表填写完整后,于9月底前提交职员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