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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以外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工作流程

一、发布通知

学校在人事部主页(http://hr.ruc.edu.cn)发布聘期考核通知,布置岗位聘期考核工作。

办理依据:《中国人民大学教师以外人员考核办法(试行)》(校政字〔2025〕116号)

二、二级(组织)机构开展测算

各二级(组织)机构应测算本年度聘期到期教师以外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各类主聘和兼聘人员)情况。

三、二级(组织)机构组织考核

各二级(组织)机构根据工作程序组织考核,组织相应人员填写《中国人民大学教师以外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表》和《中国人民大学教师以外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成果表》。对参加聘期考核人员提交的《中国人民大学教师以外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成果表》及成果原件进行审核,形成聘期考核档次初步建议,并将《中国人民大学教师以外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成果表》及成果原件(中初级岗位不需要提交成果原件)提交至人事部,表中所列信息须为单位审核后确认符合文件规定的成果。个人填写的《中国人民大学教师以外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表》由各二级(组织)机构留存。

四、学校考核工作组审核

人事部汇总各二级(组织)机构考核材料,提请学校教师以外人员考核工作组对各二级(组织)机构提交的聘期考核结果档次初步建议进行研究,中层干部的聘期考核结果档次应结合党委组织部组织开展的年度考核相关情况研判。考核工作组将聘期考核结果建议提请校长办公会议审议。

五、校长办公会议审议

校长办公会议审议确定聘期考核结果。

六、反馈结果

人事部将聘期考核结果反馈至各二级(组织)机构,二级(组织)机构及时将结果反馈参加考核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