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以外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
发布日期:2021-03-01
一、发布通知
每年5月份,学校在人事处主页(http://hr.ruc.edu.cn)发布聘期考核通知,布置岗位聘期考核工作。
办理依据:
1.《中国人民大学教师以外专业技术岗位职责和考核办法(试行)》(2017-2018学年校政字32号)
2.《中国人民大学思想政治工作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与聘期考核办法(试行)》(2019-2020学年校政字41号)
二、单位制定考核方案
各单位按照学校要求,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及考核小组名单,并报职员管理办公室备案(办公地址:明德主楼1127A,联系电话:82509035);已提交备案材料的单位,如当年有变化的,须再次提交备案。
三、单位组织考核
各单位根据工作程序组织考核;提交个人填写的《教师以外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成果表》(参见当年工作通知)及相关成果原件。
四、工作组审核
职员管理办公室汇总各单位考核材料;召开学校教师以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工作组会议,审核成果及考核情况。
五、学校审批
职员管理办公室起草签报,将工作组审核意见报学校审批。
六、反馈结果
职员管理办公室以书面形式将岗位聘期考核结果反馈至各单位,由各单位将结果反馈至被考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