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职员和教师以外专业技术人员选聘(非应届毕业生)
一、发布通知
每年10月份,学校在人事处主页(http://hr.ruc.edu.cn)发布报送下一年度用人计划的工作通知。
二、单位报送计划
各单位填写并提交用人计划需求表,报送下一年度需求,注明来源类别为校外调入。
三、人事处反馈指标
人事处汇总各单位用人需求计划,经学校审批后,向各单位反馈拟调入指标。
四、发布招聘信息
职员管理办公室审核各单位的招聘启事,审核通过的,通过“中国人民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zhaopin.ruc.edu.cn/)和人事处主页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五、应聘者申请
应聘者根据招聘信息,通过“中国人民大学人才招聘网”进行网上申报,填写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六、资格审查
各单位根据招聘启事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一般按照岗位数与应聘者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拟参加学校笔试的应聘者名单。
七、笔试
人事处审核参加笔试的应聘者名单,对符合要求的应聘者组织综合能力测试。
八、单位考察
各单位对通过笔试的应聘者进行综合考察,包括面试、体检、阅档等,确定拟聘人选,并将如下材料报送人事处职员管理办公室(办公地点:明德主楼1127A,联系电话:82509035):
1.单位报告(附选聘工作小组名单);
2.招聘结果登记表、招聘面试评分表;
3.应聘者简历、各阶段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大学及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4.《中国人民大学应聘登记表(非教师岗位)》;
5.体检表(需加盖校医院体检合格章);
6.阅档登记表、新招聘人员综合鉴定表;
7.中国人民大学拟调入人员廉洁情况考察表
九、管理职员和教师以外专业技术人员选聘审议工作组审议
学校召开管理职员和教师以外专业技术人员选聘审议工作组会议,审议各招聘单位拟聘人选。工作组一般全年召开会议四次,春季学期、秋季学期各两次。
十、学校审批、公示
学校审批工作组推荐的拟聘人选。公示通过审批的拟聘人员的基本情况,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调入手续
公示期后无异议,职员管理办公室将拟聘人员材料转至人事调配办公室办理相关调入手续。
说明:调入手续办理流程详见办事指南《教职工商调》、《新教职工报到》。
十二、签订合同
在人事调配办公室完成报到手续后,新调入人员需到职员管理办公室领取非教学科研人员聘用合同书,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应明确校外调入人员的暂时起薪标准和暂聘岗位,最终起薪标准和岗位待通过学校评聘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