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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职员和教师以外专业技术人员选聘(应届毕业生)

一、发布通知

每年10月份,学校在人事处主页(http://hr.ruc.edu.cn)发布报送下一年度用人计划的工作通知。

二、单位报送计划

各单位填写并提交用人计划需求表,报送下一年度需求,注明来源类别为应届毕业生。

三、人事处反馈指标

人事处汇总各单位用人需求计划,经学校及上级部门审批后,向各单位反馈拟选留应届毕业生指标。

四、发布招聘启事

职员管理办公室通过“中国人民大学人才招聘网”和人事处主页公开发布招聘启事。

五、应聘者申请

应聘者根据招聘信息,通过“中国人民大学人才招聘网”进行网上申报,填写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六、资格审查

人事处根据招聘启事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并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名单。

七、笔试

人事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组织笔试。

八、申报岗位

  通过笔试的应聘者名单公布后,通过“中国人民大学人才招聘网”进行网上申报岗位。

九、单位面试及考察

各单位对申报岗位的应聘者进行综合考察,包括面试、体检、阅档等,确定拟聘人选,并将如下材料报送人事处职员管理办公室(办公地点:明德主楼1127A,联系电话:82509035):

1.单位报告(附选聘工作小组名单);

2.招聘结果登记表、招聘面试评分表;

3.应聘者简历;

4.体检表(需加盖校医院体检合格章);

5.阅档登记表、新招聘人员综合鉴定表;

6.应聘中国人民大学非教师岗位须知;

7.公务员成绩单或成绩证明。

九、管理职员和教师以外专业技术人员选聘审议工作组审议

学校召开管理职员和教师以外专业技术人员选聘审议工作组会议,审议各招聘单位拟聘人选。

十、学校审批

学校审批工作组推荐的拟聘人选。

十一、公示

公示拟聘人员的基本情况,公示期按上级部门工作要求进行。

十二、签订三方协议

  公示期无异议后,人事处组织签署三方协议。

十三、报到及签订合同

选留应届毕业生于每年八月份集中办理报到。在人事调配办公室完成报到手续后,选留毕业生需到职员管理办公室领取非教学科研人员聘用合同书,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