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职员和教师以外专业技术人员选聘(应届毕业生)
一、发布通知
每年10月份,学校在人事处主页(http://hr.ruc.edu.cn)发布报送下一年度用人计划的工作通知。
二、单位报送计划
各单位填写并提交用人计划需求表,报送下一年度需求,注明来源类别为应届毕业生。
三、人事处反馈指标
人事处汇总各单位用人需求计划,经学校及上级部门审批后,向各单位反馈拟选留应届毕业生指标。
四、发布招聘启事
职员管理办公室通过“中国人民大学人才招聘网”和人事处主页公开发布招聘启事。
五、应聘者申请
应聘者根据招聘信息,通过“中国人民大学人才招聘网”进行网上申报,填写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六、资格审查
人事处根据招聘启事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并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名单。
七、笔试
人事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组织笔试。
八、申报岗位
通过笔试的应聘者名单公布后,通过“中国人民大学人才招聘网”进行网上申报岗位。
九、单位面试及考察
各单位对申报岗位的应聘者进行综合考察,包括面试、体检、阅档等,确定拟聘人选,并将如下材料报送人事处职员管理办公室(办公地点:明德主楼1127A,联系电话:82509035):
1.单位报告(附选聘工作小组名单);
2.招聘结果登记表、招聘面试评分表;
3.应聘者简历;
4.体检表(需加盖校医院体检合格章);
5.阅档登记表、新招聘人员综合鉴定表;
6.应聘中国人民大学非教师岗位须知;
7.公务员成绩单或成绩证明。
九、管理职员和教师以外专业技术人员选聘审议工作组审议
学校召开管理职员和教师以外专业技术人员选聘审议工作组会议,审议各招聘单位拟聘人选。
十、学校审批
学校审批工作组推荐的拟聘人选。
十一、公示
公示拟聘人员的基本情况,公示期按上级部门工作要求进行。
十二、签订三方协议
公示期无异议后,人事处组织签署三方协议。
十三、报到及签订合同
选留应届毕业生于每年八月份集中办理报到。在人事调配办公室完成报到手续后,选留毕业生需到职员管理办公室领取非教学科研人员聘用合同书,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