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教师聘用
发布日期:2021-03-01
一、提出需求
开课学院(系)根据本单位岗位情况和实际教学工作需要,在每学期课程排定前填写《课程教师聘用需求表》向人事处提出相关需求。
办理依据:《中国人民大学课程教师聘用管理实施细则》(2012-2013学年校办字17号)
二、发布通知
人事处报学校审批后,发布课程教师招聘信息。
三、个人申请
应聘者填写《中国人民大学课程教师登记表》,并提交个人在职证明、职称证明。
需提交的相关材料:《中国人民大学课程教师登记表》及教师个人在职证明或退休证明、职称证明
四、学院考察
开课学院(系)接收应聘者的《中国人民大学课程教师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后,由学院(系)党委(党总支)对其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进行把关,报学院(系)学术委员会考察其教学能力和学术水平。学院(系)同意后,将《中国人民大学课程教师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人事处教师事务办公室(办公地点:明德主楼1126 ,联系电话:82509370)。
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学院报告(说明学院选聘过程,拟聘人选情况等内容,党政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党委和行政公章)
2.《中国人民大学课程教师登记表》及教师个人在职证明或退休证明、职称证明
五、学校审批
人事处对学院(系)提交的拟邀请授课人员材料进行审查,并将结果通知相关学院(系)。
六、报送备案
学院(系)将相关课表报人事处备案,作为核发课程教师课酬的依据。
七、学校预拨课酬
人事处根据课表及课酬标准核算课程教师课酬,并拨付给相关学院(系),学院(系)为课程教师发放薪酬。
相关表格下载网址:
人事处主页——相关下载
中国人民大学课程教师登记表
教师本人需要填写的表格:
中国人民大学课程教师登记表
如有问题,请发邮件至jiaoshiban@126.com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