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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退休手续办理

一、汇总退休名单

人事处职员管理办公室、人事处教师事务办公室、学校党委组织部通知人事处人事调配办公室应当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名单。

二、下发退休工作相关通知

人事处人事调配办公室向学校各单位统一下发办理退休手续的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按照《关于做好教职工退休谈话工作的通知》(2013-2014学年校办字68号)《关于为退休教职工举办荣退仪式的通知》(2016-2017学年校办字73号),完成教职工退休谈话工作,做好举办荣退仪式的准备工作,按规定时间反馈退休人员相关材料。

三、变更人事系统退休人员状态

人事处人事调配办公室在人事系统中变更退休人员状态,通知人事处薪酬福利办公室。

四、提交退休材料

退休人员所在单位按规定时间向人事处人事调配办公室提交退休人员《个人信息反馈单》及《退休审批表》。

五、领取退休证

退休人员所在单位人事干部将《退休审批表》送交人事处人事调配办公室并领取退休证。

六、举办荣退仪式与发放荣退牌匾

人事处人事调配办公室根据《个人信息反馈单》制作荣退牌匾。除参加校级荣退仪式的人员外,其他人员的荣退牌匾发放至退休人员所在单位。人事处人事调配办公室组织举办校级荣退仪式。各单位按照《关于为退休教职工举办荣退仪式的通知》(2016-2017学年校办字73号)做好相应的荣退仪式组织工作。

七、人事处通知校内相关单位

人事处人事调配办公室将退休人员名单通知人事处薪酬福利办公室、数据信息办公室、离退休工作管理处、校工会、校医院,并将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移交至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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