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及其配偶子女落户
发布日期:2021-03-01
自2021年12月22日起,教职工及其配偶子女申请落入学校集体户业务实行线上办理。
办理事项范围:京外调干批复、解决夫妻分居批复、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批复、外地子女随迁、新生儿落户(含海外出生)。
1.具体流程是:登录微人大—校务—综合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人事处—教职工及家属落户申请表。
2.人事处审核完毕后,申请人可以在线下载彩色打印“同意落户证明”(如有需要可以至综合服务大厅人事处窗口加盖人事处公章),用于至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准许迁入手续。然后回原籍办理户口准许迁出证明。具体申请条件和材料请咨询公安局户籍部门。
3.申请人办理京外户籍迁移手续后,可实时查看微人大线上业务流程办理进度,按要求将材料提交至学校保卫处户籍部门(综合服务大厅东厅)。
4.学校保卫处户籍部门联系海淀派出所办理正式落户手续。
注意:夫妻双方个人或者家庭名下有北京房产(不区分婚前婚后),禁止落入学校集体户。
如有问题,请联系:人事处 82509736 rsc.dpb@ruc.edu.cn;保卫处户籍部门 62512601、62510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