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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夫妻两地分居

一、个人申报。教职工填写《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申请表》(人事处主页-下载专区-人事调配办公室下载),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提交人事处人事调配办公室。

二、资格筛选。人事调配办公室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三、政策讲解。人事调配办公室定期组织政策讲解会,为申报人员答疑解惑。

四、初审材料。人事调配办公室通知申请人准备材料初审。

五、生成账号。人事调配办公室为通过初审的申请人生成网络账号。

六、一审程序。申请人在教育部调配系统中提交电子材料,由人事调配办公室、教育部人事司分别进行网络审核。

七、校内公示。一审通过后,人事调配办公室将申请人信息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八、二审程序。公示期内如无异议,学校向教育部人事司上报。

九、三审程序。二审通过后,教育部人事司将材料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核。

十、出具批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批通过出具进京批件。

十一、办理落户。人事调配办公室协助申请人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申请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请发邮件:rsc.dpb@ruc.edu.cn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