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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人员转入人员流动中心

一、单位提交申请

拟转入人员流动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人员所在单位向人员流动中心(办公地点:明德主楼1125B,联系电话:82509736)提交书面报告。

办理依据:《中国人民大学人员流动中心章程》(2003-2004学年校政字11号)

二、三方签订协议

人员流动中心报请人事处处务会及学校审批后,拟转入人员、所在单位、人员流动中心签订三方协议;缴纳相关费用后,各单位负责通知拟转入人员到人员流动中心报到。

三、拟转入人员办理报到

拟转入人员流动中心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一周内到人员流动中心报到,并办理校内调动手续。

四、办理转入手续

转入人员流动中心人员填写《中国人民大学人员流动中心登记表》。

五、待岗管理

转入人员流动中心的待岗人员在待岗期内,若在校内或校外找到接收单位,人员流动中心将根据《中国人民大学人员流动中心章程》为其办理调动手续。


如有问题,请发邮件:rsc.dpb@ruc.edu.cn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