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以外人员校内调动(非中层领导)
发布日期:2026-08-31
一、二级(组织)机构提出需求
1.对于无意向人选的校内调动,二级(组织)机构向人事部提出校内调动需求并提交书面报告。
2.对于有意向人选的校内调动,二级(组织)机构负责人先与人事部门沟通介绍意向人选情况,获得同意后,可征求意向人选意见。
二、人事部研究并发布比选公告(仅涉及无意向人选的校内调动)
人事部分析该机构情况,研究确定是否发布比选公告,反馈相关二级(组织)机构。对于同意发布的,通过人事部主页公开发布比选公告。
三、干部个人申请
1.对于无意向人选的校内调动,有意愿调动的干部下载《中国人民大学校内调动报名申请表》,取得现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书面同意意见后,通过微人大—校内调动系统—校内调动报名,上传个人简历及《中国人民大学校内调动报名申请表》扫描件。
2.对于有意向人选的校内调动,干部个人下载《中国人民大学校内调动审批表(教师以外人员)》,取得现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书面同意意见后,将审批表提交至拟调入机构。
四、二级(组织)机构遴选并提交报告
1.对于无意向人选的校内调动,拟调入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开展比选考察,研究确定人选后,向人事部提交书面报告,并附《中国人民大学校内调动审批表(教师以外人员)》。
2.对于有意向人选的校内调动,拟调入机构向人事部提交书面报告,并附《中国人民大学校内调动审批表(教师以外人员)》。
若拟调动人员在原机构涉及内设机构负责人(高级主管)职务,调出机构意见中需明确免去原职务并附《干部任免审批表(内设机构负责人、高级主管用)》;调入机构如对拟调动人员有任职意向,需另行提交任免报告。
五、学校研究确定
人事部部务会研究并提请学校基层管理干部队伍建设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调动方案。
六、变更数据信息
人事部变更人事管理系统中相关信息。
七、出具通知
人事部通知相关调入机构、调出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