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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校内调动

一、填写申请

校内调动人员下载并填写相应的《中国人民大学校内调动审批表(普通教师)》或《中国人民大学校内调动审批表(引进人才)》(人事处主页-下载专区-教师事务办公室下载)。

办理依据:《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修订)》(2019-2020学年校政字39号)

二、调出单位出具意见

校内调动人员原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调入单位出具意见

校内调动人员接收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书面报告。申请者若为引进人才,还需请人才办在《中国人民大学校内调动审批表(引进人才)》上出具意见。

以上书面材料提交人事处教师事务办公室(办公地点:明德主楼1126,联系电话:82509370/9331)。

四、审批

人事处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审批后将材料转人事调配办公室。

五、变更数据信息

人事调配办公室变更人事系统中相关信息。

六、出具通知

人事调配办公室(办公地点:明德主楼1125B,联系电话:82509736)邮件或微信通知调入单位、调出单位、教师办、薪酬办。

特别提醒:校内调动,需占用调入单位当年的招聘计划指标。


需提交的材料:

1.学院(系)书面报告

2.《中国人民大学校内调动审批表(教师)》或《中国人民大学校内调动审批表(引进人才)》(一份)

如有问题,请发邮件至rsc.dpb@ruc.edu.cn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