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学历学位材料归档及数据信息变更
发布日期:2021-03-01
一、所在单位审核材料。教职工所在单位人事干部审核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后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二、所在单位提交材料。教职工所在单位人事干部向人事调配办公室(办公地点:明德主楼1125B,联系电话:82509735/9736)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学籍材料。
三、学校审核材料。人事处根据归档要求审核学籍材料。
四、学校变更数据。审核无误后,人事处变更学历学位信息。
五、学校办理归档。人事处将学籍材料归入个人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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