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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学历学位材料归档及数据信息变更

一、所在单位审核材料。教职工所在单位人事干部审核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后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二、所在单位提交材料。教职工所在单位人事干部向人事调配办公室(办公地点:明德主楼1125B,联系电话:82509735/9736)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学籍材料

三、学校审核材料。人事处根据归档要求审核学籍材料。

四、学校变更数据。审核无误后,人事处变更学历学位信息。

五、学校办理归档。人事处将学籍材料归入个人人事档案。

如有问题,请发邮件到rsc.dpb@ruc.edu.cn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