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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岗位聘用

一、布置工作

学校布置本年度教师岗位聘用工作,并下发教师岗位聘用工作通知。

办理依据:

1.《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修订)》(2019-2020学年校政字39号)

2.《中国人民大学教师职务评审和岗位聘用工作实施细则(试行)》(2018-2019学年校政字46号)

二、申报拟聘岗位

各学院(系)上报拟聘岗位和本年度参加教师职务评审和岗位聘用工作的校外专家名单。

三、公布岗位需求

人事处审核并报学校审批后,公布拟聘教师岗位需求。

四、应聘者申报

应聘者申报并递交相关材料,其中校内应聘者通过微人大系统申报,校外应聘者在人事处主页的教师职务评审和岗位聘用工作专栏下载并填写《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岗位聘用申报表》。

五、学院(系)组织答辩、述职并审议

学院(系)学术委员会组织公开答辩、述职并审议,推荐人选报人事处教师事务办公室(办公地点:明德主楼1126,联系电话:82509331/9370)。

六、人事处审核

人事处审核申报材料。

七、学校评审

学校教师岗位聘用工作组、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

八、学校公示

评审通过者,全校公示。

九、受聘上岗

学校聘任上岗。


相关表格下载网址:

人事处主页——当年教师职务评审和岗位聘用工作专栏

教师本人需要填写的表格:

《教师岗位聘用申报表》、《教师工作业绩考核表》,申报教授、副教授各级岗位者还需填写《教师申报高一级岗位成果一览表》,以上表格校内申报者通过申报系统自动生成。

学院(系)需要填写的表格:

《教师高职岗位拟聘登记表》(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学院(系)学术委员会表决情况登记表》(工作专栏下载)


如有问题,请发邮件至jiaoshiban@126.com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