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务评审
一、布置工作
学校布置本年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并下发教师职务评聘工作通知。
办理依据:
1.《中国人民大学教师职务任职条件(修订)》(2019-2020学年校政字38号)
2.《中国人民大学教师职务评审和岗位聘用工作实施细则(试行)》(2018-2019学年校政字46号)
二、申报拟聘岗位
各学院(系)上报本年度参加教师职务评审和岗位聘用工作的校外专家名单、拟聘岗位、工作日程等。
三、公布岗位需求
人事处审核并报学校审批后,公布拟聘教师岗位需求。
四、应聘者申报
应聘者申报并递交相关材料,其中校内应聘者通过人事管理系统申报,校外应聘者在人事处主页的教师职务评聘和岗位聘用工作专栏下载并填写《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岗位聘用申报表》。
五、学院(系)审议
学院(系)学术委员会组织公开答辩、述职并审议,推荐人选报人事处教师事务办公室(办公地点:明德主楼1126,联系电话:82509331/9370)。
六、校外同行评审
学院(系)对推荐教授、副教授人选进行校外同行专家通讯评审。评审专家直接将教授申报者的评审结果反馈至人事处。因副教授评审推荐权限移至学院,副教授申报者的校外同行评审应在学院(系)学术委员会会议召开前由评审专家将评审结果反馈至学院(系)。
七、人事处审核
人事处审核申报材料。
八、学校评审
学部学术委员会、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
九、学校公示
评审通过者,全校公示。
十、受聘上岗
学校聘任上岗。
相关表格下载网址:
人事处主页——当年教师职务评审和岗位聘用工作专栏
教师本人需要填写的表格:
《教师岗位聘用申报表》、《教师工作业绩考核表》、《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以上表格校内申报者通过申报系统自动生成。
学院(系)需要填写的表格:
《教师高职岗位拟聘登记表》、《学院(系)学术委员会表决情况登记表》、学院教师职务评审和岗位聘用工作日程安排。
如有问题,请发邮件至jiaoshiban@126.com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