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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许涛司长一行就《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来人民大学调研

    1月6日上午,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许涛、副司长殷长春,教师管理处处长黄伟、副处长刘璇璇、干部刘玉亮一行五人来到人民大学,就教师工作司起草的《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征求中国人民大学分管校领导、教师代表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的意见。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刘伟、常务副校长王利明会见了许涛司长一行。

    刘伟校长指出,教育部出台关于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性文件,对解决高校在教师队伍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和建立正确的教师考核评价导向具有重要意义。在国家关于教师考核评价基本制度约定基础上,高校可以结合自身发展目标和学科特点,制定出更高标准的教师考核评价办法,更好地推动教师队伍建设。

    许涛司长介绍了《指导意见》起草的背景,并对《指导意见》进行了解读。许涛司长强调,教师考核评价对提高教育质量、促进科研创新具有基础性和全局性作用,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建设要立足于高校综合改革的全局;政策制定要突出问题导向,着眼于解决问题;教师考核评价制度要坚持整体设计,以“师德为先、教学为要、科研为基、发展为本”为基本要求,全面考核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专业发展和社会服务等内容。

    王利明常务副校长指出,教师考核评价非常重要,可以有效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也是教师聘用、薪酬、奖惩等人事管理的重要依据。《指导意见》对我们启发很大,也使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工作有了上位法依据,对做好相关工作具有很大帮助。

    人民大学教师代表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指导意见》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教育部围绕教师考核评价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反映了高校的实际情况,经过完善后,《指导意见》将对高校教师的考核评价工作起到很好地导向作用。大家还结合自身工作和学校实际情况,提出了对教师考核评价的见解,并针对《指导意见》中的条款,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转载自人大新闻网  http://news.ruc.edu.cn/archives/123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