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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组织教师完成《教师申诉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

11月初,学校收到教育部通知,要求学校组织教师代表就《教师申诉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人事处邀请了教育学院申素平、劳动人事学院涂永前、法学院孟涛和张文亮等四位教师就该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随后就四位教师的意见进行了分类、汇总和讨论,并将上述意见上报至教育部,顺利完成该项工作。

该征求意见稿对教师申诉程序以及申诉过程中的各方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规定,涉及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四位教师高度重视,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细致阅读材料,对申诉主体、受理和处理程序、各方权利、申诉期限等文件内容方面的问题,以及段落字体、标点符号等文件格式问题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不仅体现了四位教师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深厚的学术功底,也体现了他们积极参与学校事务、维护教师权益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