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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学院补充工作人员的公告(面向校内)

因工作需要,法学院拟面向校内补充工作人员2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就业辅导员1名

外事工作人员1名

二、岗位职责

(一)就业辅导员

1.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

2.负责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

3.完成学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外事工作人员

1.负责学院国际交流相关管理工作,包括外籍专家管理及日常国际交流工作;

2.负责学院对外合作业务拓展工作;

3.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岗位要求

(一)就业辅导员

1.中共党员,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能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踏实肯干;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责任感,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善于与教师、学生沟通交流;

3.中国人民大学事业编制教职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4.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能熟练运用office等常用办公软件和互联网办公工具;

5.熟悉新媒体传播形式,有一定宣传工作经验或能力。

(二)外事工作人员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踏实肯干;中共党员优先;

2.有较好的外语水平,具备和外国专家沟通交流的能力及较好的外语写作能力;

3.中国人民大学事业编制教职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责任感,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善于与教师、学生沟通交流;

5.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能熟练运用office等常用办公软件和互联网办公工具。

四、调动程序

1.有意报名者请于2023年10月10日前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fxyrcsw@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法学院(就业辅导员/外事工作人员)+姓名+联系电话”;

2.综合考察报名者材料,择优组织面试;

3.按学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82504808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