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学院补充工作人员的公告(面向校内)
因工作需要,法学院拟面向校内补充工作人员2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就业辅导员1名
外事工作人员1名
二、岗位职责
(一)就业辅导员
1.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
2.负责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
3.完成学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外事工作人员
1.负责学院国际交流相关管理工作,包括外籍专家管理及日常国际交流工作;
2.负责学院对外合作业务拓展工作;
3.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岗位要求
(一)就业辅导员
1.中共党员,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能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踏实肯干;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责任感,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善于与教师、学生沟通交流;
3.中国人民大学事业编制教职工,年龄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4.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能熟练运用office等常用办公软件和互联网办公工具;
5、熟悉新媒体传播形式,有一定宣传工作经验或能力。
(二)外事工作人员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能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踏实肯干;中共党员优先;
2.有较好的英语水平,具备和外国专家沟通交流的能力及较好的英文写作能力。具备日语等二外者优先;
3.中国人民大学事业编制教职工,年龄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责任感,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善于与教师、学生沟通交流;
5、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能熟练运用office等常用办公软件和互联网办公工具。
四、调动程序
1、有意报名者请于2023年8月18日前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fxyrcsw@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法学院(就业辅导员/外事工作人员)+姓名+联系电话”;
2、综合考察报名者材料,择优组织面试;
3、按学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82504808
2023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