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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2022年度教师岗位内地高校应届毕业生用人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系):

为建设一支高效精干、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满足学校事业发展和“双一流”建设的实际需要,根据《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师资博士后选聘工作办法(修订)》(2020-2021学年校政字32号)(以下简称《选聘办法》)和学校总体规划,现将申报2021-2022学年教师岗位内地高校应届毕业生用人计划工作安排如下:

请各单位做好师资队伍测算与规划,按照《选聘办法》规定,在此前2019-2022学年教师招聘计划内,合理、按需申报。学校将按程序审批。本次学校审批通过的内地高校应届毕业生用人计划占用各单位2019-2022学年教师招聘计划总额。

对于招聘对象为京外生源的毕业生招聘计划,学校将在审议后向教育部报批,审批结果预计最快于2022年3月下发。近年来教育部审批数量一直在缩减,故不能保证我校上报的应届毕业生计划全部获得批准。若有招聘需要,请在学校审批范围内报送京内生源毕业生,或待教育部审批我校计划并待学校确定贵单位应届毕业生招聘计划之后,再确定京外生源招聘人选。

上述计划填报方式为:在“微人大-新版人事管理系统-招聘管理-内地毕业生教师招聘计划”。

上述计划报送时间为:请各单位经学院(系)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确定后,于10月28日下班前在系统内报批并将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和领导签字后报人事处教师事务办公室。

另外,本学年为2019-2022学年三年用人计划周期最后一年,请各单位及时盘点用人计划执行情况,结合本单位教师队伍规划,合理安排教师引进工作。


人事处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