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合同到期非教师人员续签聘用合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07
各学院(系),机关各部、处及直(附)属单位:
我校部分非教师人员聘用合同将于2021年8月到期,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其考核情况及工作表现,确定是否与其续签聘用合同,并下载填写《2021年度非教师人员合同续签情况登记表》,于6月6日前将此表交至人事处职员管理办公室(明德主楼1127A室)。
另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非教师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可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各有关单位请在《2021年度非教师人员续签情况登记表》相应部分填写。
联系人:李笑然 联系电话:82509325
人事处
2021年5月7日